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盐国土资发〔2009〕118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准确、规范执行,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市局制定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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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双保 工作 方案
抄 送:省国土资源厅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盐城国土资源局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全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视频会议和江苏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双保”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国土资源部等11部委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98号)为指导,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中央、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工作部署,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节的能力,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土地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三个显著提高”,即保障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用地;保护耕地水平显著提高,坚守我市耕地红线不动摇;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执行效果显著提高,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保障用地,确保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控政策。一是准确掌握我市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促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二是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纳入新一轮规划统筹安排、重点保障;三是统筹安排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四是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批)绿色通道,努力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二)跟踪调研,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一是密切跟踪把握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对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结果进行评估研判,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二是认真实施“二调”工程,确保全市存量土地盘活成果全部进入“二调”成果。三是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四是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
(三)严防反弹,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严格把好项目用地准入关、用地规模标准关,严防重复建设、搭车用地和借机圈地等行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针对各地违法用地情况,分别进行约谈、预警,适时启动问责制;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查并予以曝光,对突出的问题和重点地区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四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审查征地补偿安置、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根据部、省统一安排,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我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下旬)。
抓好组织、动员,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上来,充分认识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
1、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
2、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3、召开全市“双保”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调研宣传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摸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宣传严格执行扩大内需政策、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
1、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自查工作。
2、进一步掌握我市重点项目的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进一步细化服务方案,制订项目进度时间表。
3、组织各地开展服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
4、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调研。
5、利用“
(三)督察推进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下旬)。
通过加强督查,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纠正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在执行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特殊问题要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1、组织开展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土地是否闲置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3、加快“万顷良田工程”试点建设。
4、深入推进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 “土地执法模范县” 创建活动。
5、完成季度土地违法违规形势分析报告,查办、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四)评估总结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
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执行情况这条主线,完成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
1、配合省厅开展“双保”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对本地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2、研究分析2010 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政策措施,对2009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行调剂、调整。
3、配合省厅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4、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双保”行动工作,对我市双保行动成效显著的市(县)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三个充分认识,充分认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准确、规范执行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认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双保”行动由市局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政协副主席、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士明任组长,副局长成连贵、杨柳、孙炜斌、王克源,局纪委书记崔明华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局长助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曹岩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协同并督促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各地要按照市局 “双保”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三)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重点,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与耕地保护、规范计划管控、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应用,保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和日常工作两促进两不误。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等情况,跟踪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情况,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主题,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社会传递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六)全面评估,完善制度。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当地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政府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