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造浓全系统争先创优的氛围,建立科学合理、创新管用的考核机制,促进国土资源工作提高层次,提升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决定》精神和省厅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盐城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盐都、亭湖分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目标定位、强措施推进、严责任考核”的要求,充分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执行力、公信度,不断提升各县(市)局、分局资源保障和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效能优先、实绩为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创新管用;赏罚分明、激励先进”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能量化的全部量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积极探索动态考核;市局考核与县局考核相结合,强化内部考核的原则。充分尊重考核结果,努力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定格、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分值及分工
(一)常规考核内容(100分)
1、领导班子与党风廉政建设 15分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与纪委监察室负责
2、耕保与规划 10分 规划与保护处负责
3、建设用地管理 10分 建设用地处负责
4、地政地籍管理 10分 地政地籍处负责
5、执法监察 10分 法规监察处负责
6、财务管理与监督 5分 财务处负责
7、信息化与档案管理 10分 办公室负责
8、土地收购与储备 5分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建设用地处配合
9、地质矿产管理 5分 地质矿产处负责
10、测绘管理 5分 测绘管理处负责
11、国土所建设 5分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负责
12、组织人事管理 5分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负责
13、文明创建与行风建设 5分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
负责
(二)特别考核(加分制)
1、第二次土地调查 10分 地政地籍处负责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10分 规划与保护处负责
3、创新、信息与调研 10分 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配合
四、考核办法
1、各职能处室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局务会确定同意后实施。
2、平时考核占30%:
(1)通知县(市)局、分局开会,布置工作,到会情况,要有完整的记录;
(2)要求县(市)局、分局报送材料(报表),按时及材料质量要及时打分,并存档;
(3)到县(市)局、分局检查工作检查完毕,必须对各县(市)局、分局打分,并做好详细记载;
(4)每次活动打分情况必须向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5)每个季末各职能处室将考核结果报局考核办,局考核办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各县(市)局、分局,并在网上公布;
(6)局纪委监察室对各职能处室考核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3、年终考核占70%(细则另行下发)。
4、局考核办负责对各职能处室考核结果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作为依据,符合要求的按分值汇总,计算出各县(市)局、分局总得分。
五、成果运用
1、所有考核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得暗箱操作;
2、评先名额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3、凡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系统内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综合评先资格;
4、凡当年形成违法占用耕地事实并造成影响或被省厅确定为执法监察、信访重点管理县(市、区)的,取消综合评先资格;
5、加强与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沟通,每年年底或次年初将明确的考核结果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崔士明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连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炜斌、崔明华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盐国土资发〔2009〕15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盐城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盐都、亭湖分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度盐城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盐都、亭湖分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主题词:国土资源 精细化管理 考核 通知
抄 送: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人事处,市人事局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