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更好地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按照“依法管好地、以优强服务、依规收取费、以廉树形象”的总体要求,特制定2009年度盐城市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为要求,着力围绕“法规宣传更加到位、耕地保护更加严格、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基础业务更加规范、为民服务更加高效、内部管理更加科学、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七大目标,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夯实国土资源业务工作基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农”工作提供持续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国土资源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原则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所及国土分局、中心所。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法规宣传、耕地保护、发展保障、基础业务、服务效能、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政务信息。
五、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详见《考核细则》);
2、县(市)局和分局为考核责任主体;
3、市局抽查,市局在各县(市)局、分局考核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样办法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
4、除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量化积分外,对政务信息及工作创新突出的适当加分,具体地:
①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单位)的,每上一级加1分;
②国土资源信息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加2分;
③调研文章被县、市、省、国家报刊杂志(含内刊)采用的,有一篇分别加0.5、1、1.5、2分,最高不超过5分;
④其他方面创新、实绩突出的,视情加1-2分;
⑤加分计入总分,总加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凡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六、成果运用
1、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原则,各县(市)局、分局推荐1-2个国土资源所为精细化管理示范所;
2、市局对精细化管理示范所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凡在年度内国土资源所(分局、中心所)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辖区内发生违法占用耕地形成事实并造成影响的,坚决实行否决制,所在国土资源所及所长取消评先资格。
七、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崔士明同志为组长,市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局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连贵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炜斌、崔明华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局、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基层国土资源所考核工作,要积极探索平时考核、动态考核办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努力走出一条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管理的路子。
附:2009年度盐城市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细则
盐国土资发〔2009〕10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盐城市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度盐城市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亭湖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此件发至各国土资源所(中心所、分局),希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主题词:国土资源 精细化管理 考核 通知
抄 送: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人事处,市人事局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