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亭)国土资告(工)[2008]字第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1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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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位 置 |
面积 |
行业
类型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相关指标及要求 |
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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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亩)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使用
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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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 |
青墩镇头灶村 |
17192 |
纺织业 |
204.5 |
53 |
≮0.8 ≯1.2 |
≮120 |
≥20% |
≯40% |
≤7% |
50 |
现状土地 |
说明:
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加价幅度: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倍数。
3、开竣工时限:自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
公告期限:2008年3月13日- 2008年4月1日;
报名期限:2008年4月2日- 2008年4月11日17:00;
交易期限:2008年4月2日- 2008年4月15日16:00(不含节假日)。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3日- 2008年4月11日,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内土地市场(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2楼,电话:0515-88158623)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4月2日- 2008年4月11日17:00,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交易大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4月11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年4月11日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和网络方式报名。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挂牌详细事宜见挂牌文件并以该文件为准,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三天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说明。
2、本次出让地块已办理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否则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竞得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期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逾期未能取得上述两项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毓龙东路59号
联系电话:0515-88187126 88155762
联 系 人:陈晨 肖玉亮
开户单位:盐城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结算中心
开 户 行:盐城市农行建中支行
账 号:400901040008778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