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对位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六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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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名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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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G01 |
原剑牌农药 地块 |
65565 |
商业 旅馆业 居住 |
≯1.8 |
≯35% |
≮25% |
2828.59 |
560 |
5 |
|
2010-G02 |
国豪制衣东侧、盐淮路北侧 地块 |
2580 |
商业 居住 |
≯1.5 |
≯40% |
≮25% |
265 |
5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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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G03 |
亿德隆公司东侧、明珠路 北侧地块 |
6300 |
商业 居住 |
≯1.5 |
≯35% |
≮25% |
540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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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G04 |
建宝路东、刘家墩路南侧 地块Ⅰ |
8600 |
商业 居住 |
≯1.5 |
≯40% |
/ |
950 |
18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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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G05 |
建宝路东、刘家墩路南侧 地块Ⅱ |
4380 |
商业 居住 |
≯1.6 |
≯40% |
/ |
535 |
100 |
5 |
|
2010-G06 |
建宝路东侧(特佳西侧)地块 |
6770 |
商业 居住 |
≯1.6 |
≯40% |
/ |
805 |
160 |
5 |
二、竞买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不得超过两家)。
三、挂牌交易的时间、地点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挂牌地点在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
四、供地条件及时间
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成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编号为2010-G03的亿德隆公司东侧、明珠路北侧地块,自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其余地块,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
五、挂牌方式
本次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成交。
六、交款方式
编号为2010-G03的亿德隆公司东侧、明珠路北侧地块,受让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纳成交价款60%的出让金,交地前15日内交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土地交易费。
其余地块的受让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纳成交价款60%的出让金,90日内交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土地交易费。
七、地块建设要求
编号为2010-G01的原剑牌农药地块的受让人,需在明星路与冠华东路交叉口规划不低于30亩用地建设四星级酒店。
八、报名及相关事项
1、凡有意竞买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
3、本次受理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
4、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86155607
联 系 人:於先生、朱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