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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时间:2008-11-26 15:16来源: 作者: 点击:
  

项目类别:20
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承办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5.《土地登记办法》。
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以单位名义申请的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土地取得的不同方式分别提供):用地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招拍挂土地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租赁合同、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件、授权经营批准书等;
  4.招拍挂土地交接单;
  5.土地出让金(年租金)支付凭证、契税完税证;
  6.项目批文复印件;
  7.经批准的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红线图原件;
  8.招拍挂土地规划设计要点及红线图复印件;
   9.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10.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受理窗口交件、缴费)→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根据苏价房(1999)134号,苏财综(1999)81号,
  1.土地登记费: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2. 住宅:土地登记费?? 18元/户(<=100平方米),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非住宅:土地登记费? 90元/户(<=500平方米),每超过1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  
承办单位: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
     单位在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申报,个人在盐城市国土局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8384223(行政中心国土窗口) 88187150(服务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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